更新日期:2011/05/31 13:40  

(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31日電)台北市陳姓男子不滿被洪姓友人嘲笑釣魚技術差,又耳聞洪男與前妻曖昧,竟持武士刀趁洪男洗澡時,將他砍成重傷。法院認定陳男未砍身體致命部位,依重傷罪判徒刑4年6月。

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,去年8月間,台北市53歲陳姓男子與洪姓友人外出釣魚,被洪男笑稱「怎麼這麼遜,老是釣不到魚?」陳男不滿被笑釣魚技術差,又耳聞洪男與前妻搞曖昧,怒氣難消而心生報復。

隔日,陳男持武士刀到洪男家,先陪洪男到六張犁賣魚再返洪男家休息,趁洪男入浴室淋浴時,大喊「我要乎你死」,向洪男揮砍數刀,導致洪男四肢重傷、皮開肉綻,當場倒地不起,經鄰居報警後送醫急救而撿回一命。

法庭上,陳男辯稱他與洪男為多年好友,一時受刺激才會鑄下大錯,且洪男遭砍傷閃躲時,因頭部撞擊不明物品而昏倒在地,他見洪男倒地不起,並無繼續刺殺洪男,主觀上無殺人犯意。

法院審理認為,陳男揮砍洪男四肢,均非人體致命部位,未構成殺人罪。但若猛力揮砍可使手臂斷裂,惡性非輕,且犯後遭警察逮捕時,向媒體記者稱「這又沒什麼」等語,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依重傷害罪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。全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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